一、債權人可否強制執行債務人之薪水?

債務人所有之財產,無論是動產、不動產、股票、對第三人的債權、智慧財產權(商標權、專利權等),只要具有財產上價值,均可作為強制執行之標的。而債務人的薪水,性質上屬於債務人對第三人之金錢債權(債務人對雇主可請求每月依約給付薪資之權利)。因此,債權人在聲請法院強制執行時,當然可請求法院民事執行處查封債務人之薪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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